透過館際合作以付費方式,向他校圖書館申請文獻複印或借閱圖書。
服務對象:本校在學生、在職專任教師及職員;首次使用請先申請讀者帳號。
圖書借閱申請:
1. 申請前先查詢本館館藏目錄及電子資源,確認館內無提供您所需資料。
2. 至「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 ( NDDS ) 」點選「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查詢。
3. 點選「相關資源」,找到該圖書的館藏學校、該館的索書號,填寫於申請單中後送出。
4. 收到取件通知 E-mail 時,請至本館1樓流通櫃台付費取件。
5. 於還書日前,將所借圖書歸還至本館1樓流通櫃台 ( 借書件均不提供續借 ),如逾期需繳交滯還金 ( 依各合作館之規定 ) 。
文獻複印申請 : ( 不需歸還 )
1. 申請前,先查詢本館館藏目錄及電子資源,確認館內無提供您所需資料。
2. 再至「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 ( NDDS ) 」查詢「期刊聯合目錄或CONCERT電子期刊聯合目錄」。
3. 選擇館藏學校,填寫申請單後送出。
4. 收到取件通知 E-mail 時,請再至本館1樓流通櫃台付費取件。
館際合作費用: 各單位收費不一,由申請人自行負擔,均於取件時繳納。
1. 圖書借閱:他校館際合作費用+代還書郵資 ( 掛號 )+歸還時如借書件逾期需繳交滯還金 ( 依各合作館之規定 )。
2. 文獻複印:他校館際合作費用。
互惠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高雄師範大學、臺北市立大學、彰化師範大學、屏東大學、臺東大學、臺南大學、東華大學。
互惠內容:
文獻複印:每頁2元,郵資、Ariel 等費用依各校規定辦理,不收服務費 (其中國立東華大學文獻複印尚無提供優惠)
借書:每冊60元,借期30天,不提供續借。
注意事項:
1. 借閱資料時應善盡保管責任,歸還時如有遺失或損毀等情事,應負賠償責任 ( 相關規定依各校之規定處理 ) 。
2. 文獻複印資料限於同1本著作之一部分內容 ( 以不超過該本書總頁數之1/3內容為限 ) 或期刊中之單篇文章,每人同1本著作限印1份。
3. 目前國外申請僅提供文獻複印申請,無法提供圖書借閱申請。
查詢國內圖書館館藏目錄:
國內圖書館整合查詢 MetaCat ( 由臺灣大學圖書館建置之系統,整合逾70所圖書館館藏目錄系統,以國內大專院校圖書館為主。 )
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 NBINet 聯合目錄查詢 ( 能同時查詢公共圖書館、大專院校圖書館的館藏,並非即時更新,建議另外到各家圖書館查詢最新狀態 )。
查詢國內期刊聯合目錄:
全國期刊聯合目錄資料庫 ( 可搜尋多家圖書館收藏之期刊,以紙本期刊為主,並非即時更新,建議另到各家圖書館查詢最新狀態 )。
中部聯盟館由25所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共同合作,提供跨校親自借還書,共享聯盟館資源。
服務對象:本校在學生、在職專任教師及職員。
名額: 每學年可向各校申請100位師生名額,每位申請者可申請 ( 至多3所 ) 聯盟館借書證。
申辦流程 ( 自每年9月1日起開放下學年申請至額滿為止 ):
1. 至本館首頁,點選「讀者服務」-「中部聯盟館」。
2. 點選「讀者使用專區」,填寫基本註冊資料。
3. 待審核通過後,登入中部聯盟館網站點選欲申請的學校。
4. 15天內攜帶證件 ( 身分證、學生證或教職員證 ) 至申請館櫃臺辦理。
借書證使用期限: 一學年 ( 從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 ;
借書證使用期限滿後,擬繼續借書者需重新申請。
使用期限到期前,請務必將向各館借閱之書籍全數歸還並繳清罰款。
本校師生可至「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嘉義大學、臺北市立教育大學」跨校親自借還書。
服務對象:本校在學 生、在職專任教師及職員。
申辦流程:
1. 下載教育大學圖書館館際互借借書證申請表後,填妥相關資料並攜帶該張申請單及個人大頭照1吋照片1張
2. 至本館1樓流通櫃檯辦理。
注意事項:
1. 個人借閱數量最多為3冊;借閱期限為3週;畢業前須將所借的書籍還清;畢業後該借書證自動失效。
2. 於本館因圖書逾期、逾期滯還金未繳清、違規或休學等暫停借書權利情形,不得借用合作館借書證。
3. 借閱相關規則,必須遵照申請館方規定。
4. 不提供代借與代還。
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館際互借圖書證:
本館與國立臺灣大學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合作,以「交換借書證」方式提供跨校親自借還書。
服務對象:本校在學生、在職專任教師及職員。
名額: 臺大 (5張 );師大 (10張 )。
申辦流程: 至本館1樓流通櫃台辦理借用臺大或師大證書證,到期需歸還借書證至本館1樓流通櫃台。
注意事項:
1. 借書證最多可借閱冊數為5冊,借閱期限為3週;使用期限為30天;所借閱書籍不提供續借、預約,並請自行至各合作館歸還圖書。
2. 證件歸還前,須自行將向各館借閱之書籍歸還並繳清罰款。
3. 借用人需善盡圖書保管之責,若有任何毀損或遺失,依合作館相關規定辦理;
4. 若遺失借書證,請立即向本館1樓流通櫃臺辦理掛失,掛失前若有人持證冒借資料,概由原借用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