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胡瑗
胡瑗993-1059

生平

  1. 胡瑗,字翼之,泰州海陵( 今江蘇泰州) 人。宋仁宗景祐初年( 西元1034),教授於湖州。歷任太子中舍、光祿寺丞、國子監直講、大理寺丞、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後以太常博士致仕,歸老於家。胡瑗與孫復、石介並稱「宋初三先生」”,精通儒家經學,以「聖賢自期許」,致力於維護儒家的綱常名教,是宋代理學醞釀時期的重要人物。

教育理念

  1. 胡瑗提倡「明體達用」之學,把儒家經典作為治理國家、天下的根據。
  2. 曾制定「太學學令」,精密詳備,遠超前代。他將太學分為經義、治事兩齋,太學生「治一事兼攝一事」,對「治民」、「講武」、「水利」、「算歷」等項,分組研習。
  3. 為我國大學兼重通才與專才教育之嚆矢。胡瑗認為教育應以「明體達用」為主,除經術外,並注意生活及休閒教育。

事蹟

  1. 胡瑗、孫復、石介開始從理論上進行探討,認為所謂「本」“就是儒家仁義學說。
  2. 胡瑗精通儒家經術,以「聖賢自期許」“,講「明體達用之學」。
  3. 胡瑗認為儒家的綱常名教是萬世不變的「體」,而儒家的詩書典籍是垂法後世的「文」﹔把「體」、「 文」付諸實際,可以「潤澤斯民,歸於皇極」,達到民安國治、維護封建統治的目的,這即是「用」。他的「明體達用之學」對宋代理學有較大影響。「治事」包括講武、水利、算術、曆法等等,表現了重視經世治用的特點。

館藏相關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