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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 Francis Bacon
培根 Francis Bacon1561~1626

生平

  1. 生於倫敦貴族家庭。父親是掌璽大臣,母親博學多才。十二歲就讀劍橋大學。
    1593 年,當選為下議院議員。1617 年,出任掌璽大臣。1618 年,擔任詹姆斯一世的大法官。
    晚年因受賄案而被判有罪,但得到赦免,後閉門著書。

教育理念

  1. 知識就是力量。
  2. 人自幼就應該藉由教育,建立良好的習慣。
  3. 教學重視「啟發、循序漸進、因材施教」等原則。
  4. 教學方法,強調科學歸納,以格言、警句來傳授知識、採用問答法、並重視練習。
  5. 唯有通過實驗,才能發現一切現象的原因和規律。
  6. 重視旅行。

事蹟

  1. 開創英國經驗主義哲學,對近代科學的建立貢獻極大。
  2. 提倡歸納法,認為亞里斯多德的三段論無法發現科學原理。
  3. 重要著作有《新工具論》、《學問的增進》。
  4. 是英國散文作家、法學家、哲學家、政治家。

館藏相關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