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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爾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黑格爾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

生平

  1. 出生於今天德國西南部巴登- 符騰堡首府斯圖加特。18 歲時,他進入蒂賓根大學(巴登- 符騰堡的一所新教神學院)學習,在那裡,他與荷爾德林、謝林成為朋友,在深入觀察了法國大革命的整個演進過程後,三人合作致力於對康德及其後繼者費希特的唯心主義哲學的批判。

教育理念

  1. 教育是人的精神發展的絕對環節,是國家法律和社會倫理規範的傳遞,是對人的精神培養。
  2. 他強調教育「純粹是為國家服務的」,教育的目的是讓人們向現實妥協和調和,不要對現實作鬥爭。

事蹟

  1. 著作:《精神現象學》、《哲學全書》、《邏輯學》、《法哲學原理》與《小邏輯》。其中最偉大的作品是《小邏輯》。
  2. 提出一種辯證法模式(後人為了方便將其為三個階段:正題、反題與合題),黑格爾運用這種辯證法體系解釋哲學、科學、藝術、政治和宗教的歷史。

館藏相關著作